四川36%單位內審機構形同虛設3年未審計
30日,在四川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,受省政府委托,省審計廳廳長黃河作了關于《四川省內部審計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內審條例》)貫徹實施情況的報告。
他介紹,去年,省政府責成省法制辦和審計廳聯合在全省范圍內對省、市、縣一級預算部門和國有企業、地方金融機構共計9370個單位貫徹落實《內審條例》的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。檢查發現,全省建立內審制度的單位突出監督重點,積極探索具有行業特點的內審監督模式,組織實施了大量審計項目,內審職能作用發揮效果得以初步顯現。近3年,全省共開展各類內審項目4.82萬個(含通過購買社會審計服務開展的項目),查處違紀違規金額71.64億元,促進單位(部門)增收節支44.50億元;提出審計建議并被采納4.13萬條;通過采納審計建議給予黨紀、政紀和其他處理2238人。通過查錯糾弊和發揮審計的建設性功能,一些內審機構在促進單位(部門)規范管理、防范風險、提高效益和遏制腐敗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。
黃河表示,《內審條例》頒布施行以來,雖然取得了一些新的進展,但總體上貫徹并不理想。近3年來,全省有近89%的行政機關、近67%的國有企業及金融機構未組織實施任何形式的內審監督,內審在許多單位成為“一紙空文”。近3年來有64%的單位履行了內審監督職責,每個單位年平均實施審計項目達到18個,審計監督覆蓋面較為廣泛,同時也有36%的單位連續3年未實施過審計項目,其內審機構形同虛設。另外,內審運行機制與質量控制不完善也是一大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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