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批稅務師入會問題明確
近日,中稅協發布了《關于印發〈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個人會員會籍管理暫行辦法〉的通知》(中稅協發[2016]032號)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!掇k法》根據《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》制定,并經五屆三次理事會審議通過!掇k法》對考取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》人員的入會及其后續管理工作進行了規定。
入會
根據《辦法》,稅務師應在取得資格證書并進行證書登記一個月內,向所在地方稅協提出入會申請,并提交相關材料。為方便稅務師辦理入會手續,本次考試合格人員在通過“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”申請證書發放、完善登記信息的同時,可在證書登記后通過報名系統的鏈接直接申請入會,入會登記信息即為證書登記信息,入會審核材料以辦理登記提交的材料為準。
分類
根據《辦法》,個人會員按是否在稅務師事務所執業分類。按照《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登記服務辦法(試行)》進行執業登記的稅務師為執業會員,非執業登記的為非執業會員。個人會員資格證書登記類型發生變更,應通過行業管理系統向所在地方稅協提出會員類型變更申請,經所在稅務師事務所確認和地方稅協審核通過后,完成個人會員類型變更手續。
發證
根據《辦法》,稅務師申請入會后信息自動進入行業管理系統,地方稅協審核通過后即可發放《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個人會員證》。新版《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個人會員證》提供二維碼查詢功能,可通過手機掃描方式進行信息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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